我是透过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」获批准来港工作,我的配偶和子女是否可以随同我来港居住?

来源: 专才计划

你若透过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」获准来港工作,你的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可以「受养人」身份申请来港居住。就此,你必须证明你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远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,并为受养人提供合适的居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