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有特定安排容许内地行政人员短暂来港筹备成立公司?有关人员可否其后转作长期工作?

来源: 宜港汇

内地商务人员可持「商务签注」来港筹备成立公司。持「商务签注」的内地人士不得从事任何有薪或无薪雇佣工作。因此,如内地人士欲在港工作,应透过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」提出申请。待公司在港成立后,有关人员可根据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」来港工作及开展公司业务。在公司落实业务计划后,若有关人员仍然符合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」的审批资格,他们可获准延期继续留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