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现时持有《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》在港工作。若我获准通过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」来港工作,可否使用该通行证而无需返回内地另行申请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?

来源: 宜港汇

你如通过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」来港工作,必须向备存你户口登记的公安局申领因私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和有关的赴港签注。你应把进入许可标签贴在具有相关赴港签注的因私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的空白签注页上,并须在抵港时向入境事务处人员出示。现时持有《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》在港工作的内地人士,若获淮通过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」来港工作,须先行返回内地申领因私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及有关的赴港签注,方可来港工作。倘若受聘人持有具相关赴港签注的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为电子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,则须于办理入境手续时一并出示其获发的进入许可标签。